换一只手

冯三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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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没有去过醉斯居,居然坐下来写醉斯居的主人,知名书法家谭以文。以文会友,可遇而不可求。一道难题。难题试作,隐隐感觉,我得“换一只手”写字。
  按照起先的思路:以文的住处有雅名,他生性嗜翰墨,多年孜孜以求,“醉乎其中,信可乐矣。”假如我去那里看看,然后写他,没准儿出一点彩,匹配以文言:
  “作草书,应以气挥运,随势生形,所谓一任自然,跟着感觉走,明乎此,书可入佳境。” 
  这是比较顺手的思路。然独出此意,非彼此道明;“一厢情愿“是有违个性的。所以我没有提出“要去”,以文也没有“邀请”的意思。我是有意,他可能是无意。所幸这一回“有意无意”推动我否定既定的模式,援引前人论书:“凡世之所贵,必贵其难。” 
  写书法家难,是因为书法难。我读过几篇今人写的,是关于书法和书法家的文字:那些文字漫天飘来,似乎几乎都可以安在被写对象的头上。说书法的悲哀,首先是“书中求书”的悲哀。本来落笔两难,行文时又“百无一个眼中人”,难怪诸文虚词反复加,不知是否心甘沦为前人奴。 
  以文知道我的难处。最近他托人转交给我50幅书画作品图片,还有他整理出来的8页《临池刍议》。以文善解人意,自然流露出认真。“他不善于面对面访谈”,这一点我早有所闻。其实,我与我评述的对象见面,主要是为了感悟“人气”,并非刻意期待和记录他的高论。心态放松,乃至言行随意一些,于人于书,“自然入妙脱俗”。眼下众说“以文书法好。”我不否认他写得好,特别是他的草书。说“字”,我比较偏爱郑板桥的字。我觉得板桥的字见才气,而以文的字见才华。创作者的“才华”与“才气”不宜混为一谈。“才华”是后生的“漂亮”,“才气”则是先辈的“耐读”。时间荡涤人与作品。 
  以文自谓“喜作草书”。当代作草书者众。我看众人四十岁之前的草书,充其量是“风”,“骨”寥寥几根,——几根残骨几度秋?现在大大小小的“书法家”,虽有风味,气骨顿衰,一般的看客跟着起哄。我不得不关注近期以文习作“文人画”了。他的字画合成一体的感觉,要比他的独幅书法有味道;那味道,本文受篇幅限制,存而不议。不过有一点透出来:书有所长,画有所短。这“长短”汇集于纸上,便有醒人耳目的精彩。以此看人。倘若时风于人,公开千篇一律说好,那么私下就没有什么好话好说了。
  我说以文兄刚刚开始以画“宣泄自己的心绪”,并且借助其书法优势,“让心迹充分显现流露出来”。这是“金针度人”的觉醒,较之于仅仅醉斯居的书法面目,更有“功夫在诗外”的开拓,仿佛换一只手,反而对写字更有发展的自信了。
  谭以文曾经师从已故书法家费新我。费先生早年作画,五十岁后右腕病废,遂用左手写字。说心里话,我不喜欢费新我的字,但我敬重他“不费余生”的求索。作为“新我”弟子,以文少年得志,才华过人,而今自我更新,日后的笔墨岁月见证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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